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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大力推进水稻保险全覆盖兴安独活

发布时间:2022-07-13 20:26:47

湖北省大力推进水稻保险全覆盖

近日,人保财险湖北分公司农业保险事业部的工作人员来到各自辖区,为水稻种植户办理育秧大棚保险,场面热闹非凡。随着当地春耕的临近,水稻保险进入新一轮投保期。湖北保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,截至去年底,该省承保面积2980万亩,覆盖率达93%,为防范种植风险、确保粮食安全、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
基本实现水稻保险全覆盖

自2008年财政部印发《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》的通知,将水稻保险纳入种植业保险补贴范围以来,水稻保险的实行对转移农业风险、减轻政府负担、引导农民积极参保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
近日,在武汉市黄陂区走访时,村民老李告诉记者,去年他有1.2亩水稻受灾,获得保险赔付240元。今年,老李计划将种植的10.4亩水稻续保。

2007年,湖北省启动水稻保险试点。按规定,每亩水稻保费14元,其中农户承担25%,即每亩3.5元,每亩保额200元。保险责任包括暴雨、洪水、内涝、风灾、雹灾、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。

随着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,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中受益,农民参保意识也不断增强。湖北保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,截至去年底,该省承保面积2980万亩,覆盖率达93%,基本实现了全覆盖。人保财险湖北分公司农业保险事业部一位工作人员说,水稻保险是防范种植风险、确保粮食安全、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保障。

开展水稻保险是一件政府得民心,农民得实惠,农业得发展的大好事。对于发展现代农业,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。湖北保监局和省内保险机构负责人表示,湖北省将继续加大水稻保险推广力度,实现能保尽保。

理赔程序有待改进

不过,目前由于水稻保险本身属于政策性保险,其在展业、承保、查勘理赔等方面的复杂性,加之水稻保险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,还存在着一些问题。不少农户反映,水稻保险存在保额低、理赔慢、缺标准等问题。如果解决不好,新的投保年度,农民种田赔钱,肯定就会弃田而去。

2007年湖北省开展水稻保险试点,根据相关办法,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%,省级财政补贴25%,县财政补贴10%,农户承担25%,农民水稻受灾后由保险公司理赔。按照标准,每亩保额200元,费率7%,即14元。

对此,人保财险湖北分公司农业保险事业部一位负责人表示,200元的保额,是2007年试点时综合财政承受能力、农民承受能力和物化成本计算的,目前物化成本已远远高于这一标准。

据鄂州市碧石镇村民徐小平介绍,去年他家2.4亩水稻受灾,通过水稻保险最后获得480元赔款。但是这480元的理赔,对比种子、肥料、人工每亩近500元的投入,的确只能算得上一丁点的心理安慰。自然灾害对农民家庭的打击还是异常的沉重。况且,这几年生产物资价格上涨,200元能买到的种子、肥料已经远不及五六年前了。

此外,面对额度不大的赔款,农民还要花相当多的精力时间去办理相关的理赔手续。按照目前索赔要求,农民需出具保险凭证、出现通知书、索赔申请书、损失清单、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号等。等全村所有受灾户交齐资料、办齐手续后,保险公司才把赔款打入农民存折。

农村水稻种植分散,涉及千家万户,当前保险公司一般只设置到县城,很难深入乡村开展保险业务,水稻保险工作必须依靠县乡农业部门和村委会的支持与配合,但该项工作对县乡农业部门和村委会没有专项工作经费,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水稻保险工作的开展。一位当地农民表示,索赔要身份证、存折账号等,为了这480元,我跑了几趟,如果我们把这些耗掉的精力为人家打工,起码赚了几百元。

一位负责水稻保险推广的村干部坦言,水稻保险的确是为农民办好事,但灾后勘查、定损、理赔等时间过长等问题,亟待改进。

强化理赔监督管理

为切实做好农村水稻保险工作,专家人士建议,要加大财政补助力度,着力解决农业保险高费率和工作经费不足问题。农业保险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其更需要政策的扶持与推动,国家财政应加大对农业保险补贴力度。一方面,各级财政应对工作成本高、保费收缴难的农险业务给予必要的经营费用补贴,确保保险工作得以正常开展。另一方面切实提高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,用比较低的保险费率鼓励老百姓积极购买农业保险,把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起来,借以推动整个农业保险工作的全面开展。

一位保险从业人员建议,应切实解决勘赔定损,适当提高理赔标准。勘赔定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、涉及保险公司与投保农民双方利益的工作。在目前还没有专业的勘赔组织机构前,特别是面对一些受灾程度深,时间要求紧,涉及面广的水稻相关病虫灾时,必须加强领导,确保理赔工作快速、科学、全面推行。可以由保险公司牵头,联合当地的农技、畜牧、财政、农保办、乡镇干部等机构人员及受灾乡村负责人实行联合勘赔定损,并适当提高赔付标准。

除此之外,有农户建议,保险公司应将当年的保险理赔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,一方面确保理赔款及时支付到受灾农户手中,不被其他经办机构截留和挪用,另一方面,通过公开理赔情况,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和看到参加保险的好处。

面对风险高、专业性强、影响因素复杂的农业种植,水稻种植险承保协议应该确定更详细的实施细则,便于指导后续理赔工作。农业保险确实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,但还得在实施的过程中,不断地磨合改进,这好事才能办好,办到农民心坎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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